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2年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22 浏览次数:33 初审: 复审: 终审: |
一、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及层次
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舞蹈编导专业,须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交专业考试报名费:我院考点报名费200元,长春艺术实验中学考点报名费235元。 三、专业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2年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合格证》。
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2、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舞蹈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采用我院单独考试成绩。 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课成绩采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广东省划定的音乐类提前批第二批本科B类术科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吉林省考生报考我院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采用我院单独考试成绩。 除广东、吉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考生报考我院院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采用生源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课成绩录取控制线(含)以上。 3、我院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录取体检标准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及其它
九、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